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实现精准资助,现组织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且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在校学生。对上级系统中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受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应予以重点关注。
二、认定标准
根据《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可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原则上不同困难等级享受不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般困难享受国家助学金2700元/年,比较困难3700元/年,特别困难4700元/年。
三、认定程序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或辅导员代表等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审核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开展线下民主评议工作。
(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需要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流程操作。
1.学生申请。所有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从“服务通道”进入“资助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承诺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家庭经济量化测评分低于60分的,由班主任通过多种形式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讨论。老生9月16日前完成系统申请,新生10月13日前完成申请。
注:已经在全国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学生库中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困境儿童、其他等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在特殊困难学生库中的学生,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民主评议。
(1)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奥蓝系统中的民主评议分值及江苏省资助系统中的家庭情况量化分值分别采用或综合运用宿舍走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家访等有效方式逐一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参照《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认定标准,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初步判断,确定本班级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老生9月23日前完成民主评议,新生10月17日前完成民主评议。
(2)学院审核及公示。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以上两级认定必须有会议认定评议记录),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无异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老生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及公示,新生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及公示。
3.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核各学院认定评级结果,并将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各学院在认定过程中应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杜绝弄虚作假。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3.各学院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信息。
4. 班主任、辅导员应通过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生源地和校园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设立监督邮箱(dkb@jcet.edu.cn)和意见反馈电话(0513-81050186),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附件2、4只需上交纸质档,附件3需要上交纸质档及电子档。老生材料10月10日前提交,新生材料11月4日提交。附件1需要在省资助学生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打印,学生签字确认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