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国庆、中秋节假日安排如下:10月1日—10月8日国庆及中秋节放假。学生9月28日(周日)补上10月7日(星期二)的所有课程,10月11日(周六)补上10月8日(星期三)的所有课程。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和谐,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引导
各学院、各班级要多途径、全覆盖,重点针对防盗、防诈骗、防不良网贷、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强化教育引导。
近期天气变化较大,要提醒学生关注天气动态,按照气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提醒,注意避险、远离安全风险区域;要提醒学生提高反诈防骗意识、网络安全意识;不猎奇、不浏览不明网络链接,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诱惑;要重点加强对学生驾车、骑车等行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务必遵守交规。
二、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生宿舍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提醒学生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各类违禁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饮酒甚至酗酒;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假期学生宿舍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所有在校学生应当在9月29日前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节假日去向”功能,如实、规范进行法定假日去向登记,不得漏报、瞒报和谎报个人去向,学生在放假期间离校外出不回家的,应当主动告知家长个人行踪,并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家校沟通协作,共同关心学生假期状态
辅导员、班主任应当适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学校关于国庆放假的安排以及对学生假期中的安全提醒、风险提示,告知学校对假期中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提醒家长关心学生动态,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家校协力做好学生的安全法纪教育和行为管理。
各学院要发挥家长学校作用,督促提醒家长尤其是特殊学生家长,强化对学生的关心关爱,提醒和引导家长按照“多陪伴少说教、防止说教惹烦心;有耐心控情绪、防止对立起纠纷;冷处理不争执、防止冲突后果重”的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五、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做好疾病预防
放假期间,学生应保持规律作息,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少熬夜、多锻炼,宿舍常通风、勤洗手;如需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尽可能降低流感、新冠、肺结核等各类传染疾病的感染风险。
六、重申法纪要求,维护学习生活秩序
1.假期中,所有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包车、旅游活动等;学院、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学校不鼓励、不提倡、不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学生个人出游的,应注意个人安全,安全责任应自行承担;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个人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应注意远离安全隐患,不从事超出个人能力和劳动强度的兼职工作,因参加或组织相关活动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须自行承担。
2.假期留在学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不得夜不归宿、晚间须在宿舍关门前返回宿舍就寝。
3.有课学生应当完成法定假日的前一天所有课程后方可离校,并于法定假日最后一天的晚自习课开始前返校。无特殊原因,法定节假日前后一天不准假,未经准假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车票、车次等原因并非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客观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凡未按时返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放假期间,凡违反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者,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