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我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发〔2024〕36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保险期
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保留学籍),不受户籍限制,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险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24级新生保险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二、缴费标准
1.2025年度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3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
2.符合规定提供有效证件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提供相应有效证件、所属区、街道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以上医疗救助身份的学生可以选择在救助地参保外,其余学生应该在学校参保登记。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且证件上须有学生本人姓名。
三、参保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申报登记。奥蓝系统中的全日制在籍学生统一默认为参保,如学生已在生源地参加2025年度医疗保险,须在10月8日前在奥蓝系统填写《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不参加南通市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若续保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改动的,请于10月20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到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53号窗口变更。
2.缴费。请各学院发放通知请参保学生在10月8日前及时缴费,参保费330元由财务处代收代缴,10月9日-10月16日可以从学校财务系统导出已缴费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奥蓝系统不参保人员名单和上交免保申请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确定好名单。10月17日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财务系统最终学生确定名单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学生缴费成功后,如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3.社会保障卡。新参保学生将由学校财务处集体制卡,因办理周期较长,急需用卡的学生可到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14-15号窗口申领社会保障卡,75号窗口领取病历及封面。
四、医保相关说明
1.报销范围: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医疗费用。
2.住院报销:在南通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直接凭医保卡在医院结算。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学校所在地之外就医的,可选择户口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南通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若在非生源地和非校园地的医院就医,且涉及到转院需由生源地或校园地最高级别医院出具转院证明。
3.门诊待遇:在南通地区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可签约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刷卡就医时,普通门、急诊可享受800元以内补偿50%的门诊统筹待遇。
4.税务缴费成功后可登录相关网址查询缴费发票: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4433/zrr/templates/dzswj/sbf/sbfjnpz/sbfdzpzdy_new.jsp,选择南通医保局,时间选择20250101-20251231。
5.南通市已全面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功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扫码结算医保费用。
6.咨询热线(区号0513):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45;
税务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保报销咨询热线:59001365;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及邮箱:59001353、ntyb100@163.com;
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咨询电话:5900153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105018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崇謇楼615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应保尽保”。对极个别未在校参保的学生,学生须自己上奥蓝系统填写不参保承诺。
2.各学院应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就医管理等工作。
六、材料报送
1. 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报送《2024年度免保学生申报表》(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请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2.10月16日前,请各学院按照“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依次汇总好参保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以纸质档及电子档方式报送,附件2以纸质档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