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浏览:

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说明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审批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勤助申请”,其中“申请理由”简要描述个人可勤工助学时间,示例:“本人能参与勤工助学时间为周一上午9:00-11:00,周二下午2:00-5:00”。“自我推荐”请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岗位要求填写,包括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内容,以便用工单位合理选择。示例:“本人能熟练操作OFFICE软件,曾参与某项工作”。

2、班主任审核。

3、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岗位应聘”,选择应聘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

4、用工单位根据学生应聘情况选择学生。

5、学生在系统中查询个人应聘结果,并根据用工单位要求报到上岗。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岗位录用实行困难生优先录用的原则。

2. 一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拟留任原岗位者也需再次申请,否则视为未申请。

3. 勤工助学申请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于开学一周内完成申请流程。

4. 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务必真实,由于勤工助学岗位名额有限,请同学们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岗位申请,以免错过机会。

5.申请成功的同学应在申请成功的两个工作日内到用工部门报道。学生上岗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期间无故离岗者取消校内勤工助学资格。

6. 凡申请获准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按照每月劳动时间领取工作报酬,标准为每小时15元,每月最高400元。勤工助学考核由用工部门老师负责记录并录入系统。每月工资将在次月中旬发放至建行卡中,遇寒暑假顺延。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3-81050186。

申请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登录奥兰系统,选择岗位(点开“详细”,可查看岗位具体情况和用工单位老师联系方式),进行应聘申请。上学期已在岗,本学期继续原岗位的学生,也请申请原岗位,并到联系老师报到。请有意向的学生在网上进行申请,并联系用工单位老师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