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制度和“奖、贷、助、勤、补、减”等多种形式的混合资助帮扶体系,统筹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时,难以交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奖学金】
奖学金由政府、学校或企业(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目的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家)奖学金等(国家励志奖学金及部分企业(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以学有余力、不影响学业为前提,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为准则。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
【助学金】
助学金由政府、学校或企业(家)出资设立,助学金体现党和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企业(家)助学金等。
同一学年内,各类助学金可兼得,但其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每学年申请、审批一次,一学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其他资助与帮扶措施】
【学费减免】
学校对残疾学生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减免学费。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就业援助】
应届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特困救助家庭学生可申请获得求职创业补贴,每生1500元。
另外学校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促使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尽快、更好地就业上岗,尤其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将从快、从优推荐。
【附则】
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服务热线:0513-81050186